云陽網訊(記者 吳迎花)酒后駕駛不僅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極端不負責任,更是對社會公共安全的公然挑戰。近日,市公安局交管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云陽大隊在云陽收費站開展夜間執法檢查時,依法查處一起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民警在對一輛渝A牌黑色小型轎車例行酒精呼氣測試時,排查出該車駕駛人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進行檢測,經檢測結果為82mg/100ml。后經檢測,唐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96.5mg/100ml。
據調查,駕駛人唐某稱中午在重慶吃飯時喝了大概六、七兩白酒,休息了一下午后,晚上大概6點左右駕車從重慶返回云陽,沒想到在云陽收費站被交警查處。
駕駛人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民警對唐某進行了嚴厲地批評教育,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依法對唐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其涉嫌危險駕駛案正在辦理中。
重慶交警提醒:酒精會影響駕駛人判斷力、反應力與操作能力,夜間駕駛時風險更會加倍,極易引發追尾、逆行等惡性事故。全市交警將持續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請駕駛人朋友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找代駕”,切勿以身試法。
云陽報第20200806期
